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开始啦!

作者:浙江安吉椅业网 2024年06月13日

活动时间:2024年6月

 活动主题:保护商业秘密  推动强企护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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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7号),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商业秘密的概念、特征和侵权认定。

总的来说,商业秘密有以下三个构成要件。

其一,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亦称非公知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不能轻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需要依靠商业秘密的“创造者”利用公知的知识、经验或技巧经过创造或探索,要通过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方能获得。另外,如果一项信息已经被公开披露,那么它就不能再被认为是商业秘密。

其二,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即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潜在的商业价值。如果一项信息虽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但是它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转化价值,也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例如,客户名单虽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但是它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

其三,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即商业秘密所有人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以防止其被泄露或侵犯。商业秘密所有人可以采取各种保密措施,例如限制员工的访问权限、签署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等。如果商业秘密所有人未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那么即使该信息被认为是商业秘密,也不能得到保护。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


保护商业秘密或者制止商业秘密侵权过程中,对商业秘密本身的认定是前提和基础。

并不是所有的商业信息都是商业秘密,只有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如何才能达到合理保密措施的程度?


合理的保密措施,是建立在商业秘密相对秘密性的基础上,根据各种商业秘密的不同要求进行控制和保护的措施。

保密措施都是相对的,绝对的保密措施并不存在,要求企业采取万无一失的保密措施实际上是不现实的。


在现实社会中,常见的保密措施有哪些呢?


1.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2. 通过章程、规章制度、培训等方式提出保密要求;

3.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供应商、客户、访客等提出保密要求;

4.以标记、分类、隔离、封存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

5.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

6.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删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